裁判升遷制度
香港泰拳理事會裁判制度
香港泰拳比賽的裁判拳證共分 4 級,分類如下:
P級
– 曾在本會參加公開比賽
– 持有本會一級教練證
– 通過裁判班考試合格者
1級
– 持有 P 級裁判資格
– 於發出 P 級裁判證日期後 2 年內,出任 4 次或以上裁判的工作
– 在本會舉辦的比賽中擔任裁判的工作,表現理想
2級
– 持有 1 級裁判資格
– 於發出 1 級裁判證日期後 2 年內,出任 5 次或以上裁判的工作
– 出席一次本港的國際邀請賽
– 出席一次海外的國際邀請賽,持有 IFMA 國際裁判證書
– 在本會舉辦的比賽中擔任裁判的工作,表現理想
3級
– 持有 2 級裁判資格
– 於發出 2 級裁判證日期後 2 年內,出任 6 次或以上裁判的工作
– 出席三次本港的國際邀請賽
– 出席三次海外的國際邀請賽,持有 IFMA 國際裁判證書
– 在本會舉辦的比賽中擔任裁判的工作,表現理想
裁判升級制度
裁判級數 |
裁判年資及要求 |
裁判出席次數 |
P級 |
– 曾在本會參加公開比賽 – 持有本會一級教練証 |
|
1級 |
– 持P級滿2年或以上 判的工作,表現理想 |
持 P 級後 2 年內 4 次或以上 |
2級 |
– 持1級滿2年或以上 判的工作,表現理想 |
持 1 級後 2 年內 5 次或以上 |
3級 |
– 持 2級滿2年或以上 判的工作,表現理想 |
持 2 級後 2 年內 6 次或以上 |
裁判升級程序
- – 申請升級之裁判員需要符合以上資格,再向本會提交申請表及費用。
- – 申請升級的裁判需要經過裁判組審核通過。
- – 由 2021 年開始,裁判每 2 年須續牌一次,續牌裁判須在 2 年內曾出任本會裁判工作 2 次或以上。
- – 曾擔任其他泰拳或自由搏擊工作的裁判,本會不會再邀請參加有關工作。
- – 二年內没有出任裁判工作的裁判,本會不會再邀請參加裁判工作。*更新日期為 2020 年 7 月 1 日